项目背景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建设单位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主要依据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检测标准
GB 50993-2014 10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DB36/T 1444-202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HJ 1152-202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广播电视
HJ 1148-2020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
SY/T 4124-2020 油气输送管道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DB36/T 1290-2020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
DB13/T 5183-2020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DB36/T 1206-2019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抽样检测规程
DB31/T 1158—2019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规范
QX/T 31-2018 气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